(1)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4045”失业人员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后,可将其应领取而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次性支付的失业保险金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月份),并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
 
    (2)不享受保险待遇或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的“4045”失业人员,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后,可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

    (3)对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45周岁,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未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一次性领取1600元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