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金的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在统筹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说的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我市规定,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一个医疗年度为基期,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医疗机构的等级确定:一级医疗机构6%;,二级医疗机构8%,三级医疗机构10%。目前,我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统筹金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