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外地发生急诊住院时,患者必须在入院后三天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所在单位于10日内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急诊住院备案登记手续。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返回后凭急诊病历及住院病例复印件进行确认,符合资格要求的,其医疗费才能给予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