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