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和缴纳生育保险费,对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对按规定不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国家、省、市规定的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数为基数,按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