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复通手术等发生的诊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2)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3)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产褥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4)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等,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