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体招生广告管理的通知》

   受理范围: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提报资料:《青岛市技校和职业技能社会培训单位广告审批表》一式三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招生广告。

   办理程序:
   申领表格:申请人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网络下载《青岛市技校和职业技能社会培训单位广告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后提交窗口工作人员。

   受理审查: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内容进行核对,对发布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招生范围等内容进行审查。

   决定:对审查内容核对无误且广告内容无虚假和夸大之词的,在《青岛市技校和职业技能社会培训单位广告审批表》相关位置填写批号、广告期限并盖章,并将广告备案存档;对不符合标准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相关诉权。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