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因病死亡或因公死亡时,丧葬补助费一律按1000元标准执行。
   2、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费以1000元为基数,10周岁以上的发放二分之一;1周岁至10周岁的发放三分之一;不满1周随着不发放。
   3、在职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丧葬补助费由企业发给,离退休(职)人员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丧葬补助费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