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
[
切换站点
,
太原
,
阳泉
,
长治
,
晋城
,
朔州
,
晋中
,
运城
,
忻州
,
临汾
,
吕梁
]
搜职首页
|
用户注册
您尚未登录,
个人登录
企业登录
合作加盟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招聘信息
人才库
政策法规
HR资讯
人才猎头
人才测评
专题资讯
政策法规
新《规定》关于医保费的征缴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日期:2006-08-16 阅读:53183
三区纳入市级统筹以后,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从2005年2月开始,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用人单位按照8%,驻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按照7%;2006年驻七区用人单位统一按照8%;2007年起驻七区用人单位统一按照9%的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仍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资讯类别
资讯首页
HR经理人
HR资讯
专题资讯
政策法规
猎头资讯
最新招聘企业
青岛欧美之音翻译有限公司
兼职希腊语翻译
兼职小语种翻译
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经理
文山市瑾姿服饰
导购
上海昱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员
山东金亮点人力资源
招聘操作工五险管吃住
招聘普工..
腾龙装卸公司
(急)急招搬运工包吃住
宁夏乐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后勤
后勤
后勤
浙江东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厦..
销售代表
伊犁蓝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普工
新疆天汇同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声明
|
资费标准
|
广告价格
|
政策法规
|
网站导航
|
客户投诉
|
友情链接
©2024 搜职大同(datong.soozhi.cn) 本站资料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服务电话:400-6688-307 邮箱:info@soozhi.cn
鲁ICP备05055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