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若持已被挂失或注销的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消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将按规定没收其社保卡并交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同时携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解挂、领卡或补卡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