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时应持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及学历证书等证件。其中失业、“协保”人员应持失业证、协保证;非城镇户口及外地求职者应持暂住证或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育龄妇女还应持计划生育证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持职业介绍信等有关证件。